第143章历史严选的路线(第3/4 页)
的一员名将了。
英布回忆道:“彭越现为臣旗下一员什长,倒是颇有才干,处事也得兵士信服,颇有威望。”
彭越的卓越才干和领导能力,是历史承认的。
——在最初起义之时,迟到十余人,斩最后一人杀鸡儆猴,一招树立威望便可窥见一鳞半爪了。
英布为列侯仙武侯,但并不领兵,只是常设护卫隶臣。一什之长已经算是卫队中的头领之列。
而彭越能显现出来,鹤立鸡群,其能力已经证明一二了。
可是因此让彭越单领一支兵力,为他扫尾护卫——为南征百越探路,也仍是不够资格。
周邈换位思考,感觉有点草率了。或许彭越还没成长进化成完全体呢?
然而,嬴政直接道:“可。令彭越领长沙郡楼船舟士五千,听仙武侯号令,护卫仙使出游。”
五千水陆双栖的楼船舟士,应当足以做南征百越探路先锋了。
周邈:这魄力,不愧是始皇陛下!
仙武侯英布宅邸,空旷场地上。
练着枪棍功夫的彭越,尚且不知他的天大机遇已经降临。
……
章台宫。
勘探路线和随从护卫都已妥当,就只剩李斯所说,因为此次役夫征召的特殊,要提前商讨该事项。
李斯:“南地蛮荒,役夫必然不能从百越征召而来,因而需得从大秦郡县征召。”
周邈疑惑:应该不会有人不愿意吧?
这样报酬丰厚的工作,多的是人争着抢着去的。
李斯接着说:“然等南征百越功成,百越纳入大秦疆土,南地水陆交通也畅通之后。到了开发百越之地时,那时是否必须从中原之地迁徙黔首前往?”
周邈若有所悟。
就像之前往西域东郡迁徙黔首,或者像历史上往百越迁徙民夫、‘贱民’和罪吏等人群,以充实当地。
李斯提出想法:“既如此,何不将征召的役夫
在应役结束后,直接留于当地,以充实开发百越之地?()”
役夫名额就当做自愿迁徙的奖赏。似那家中有数子者,或贫苦无依者,想必会有许多人愿意应召。?[(()”
安土重迁?
如今的黔首就似那无根浮萍,战乱、皇令、天灾,都能让他们跋涉在路上,或者死于路上。
中选为仙使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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